
政策咨詢
《關于深入實施“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政策宣傳解讀
2021-12-30來源: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返鄉創業工作,2018年6月出臺《關于印發全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28號),創樹“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品牌。2018年以來,全省累計新增農民工等21萬人返鄉創業、帶動就業68萬余人,促進了人才回鄉、項目回遷、資金回流,為穩定和擴大就近就地就業、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注入了新動能。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鄉村振興,人才是關鍵。要積極培養本土人才,鼓勵外出能人返鄉創業,鼓勵大學生村官扎根基層,為鄉村振興提供人才保障。”李克強總理多次研究部署“雙創”工作,強調要支持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省委、省政府先后印發《湖北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新時代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對返鄉創業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省人社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武漢分行等10家省直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實施“我興楚鄉·創在湖北”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旨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創新政策舉措、優化創業環境,持續激發各類群體返鄉創業活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我省“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和我省實際,圍繞返鄉人員創業全過程,打造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鏈,提出“我興楚鄉·創在湖北”新十條政策措施,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全省新增各類返鄉創業人員25萬人,帶動就業80萬人以上。
一、延續一批政策措施。結合“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經驗,延續實施一批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即持續推進創業平臺建設、持續完善農村物流、持續加大財政支持、持續實施稅費減免、持續改善金融服務、持續提升創業培訓、持續優化創業服務、持續保障用地需求等。同時,持續推進示范創建,強化示范帶動,繼續認定一批省級返鄉創業示范縣、示范園、示范項目,分別給予100萬、60萬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扶持。
二、升級一批補貼政策。對部分現有政策進行調整升級,進一步放大政策效應。一是擴大一次性創業補貼范圍。進一步降低申領條件,將首次創業的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三類人員擴大至首次創業的各類返鄉創業人員,讓更多初創返鄉創業者受益。二是擴大經營場地補貼范圍。有條件的市、縣,可將入駐示范園經營實體享受的場租、水電補貼,放寬至各園區經營實體均可享受場租物業費減免、水電暖費定額補貼。三是有條件的市、縣,可對返鄉創業企業自主建設或租賃廠房購置生產設備的給予一定補貼,降低創業者經營成本。
三、優化一批服務舉措。一是更加注重創業平臺提升改造。在現有園區基礎上,改造提升一批鄉情濃厚、產業集中、營商環境良好的產業園,探索“政府引導、企業開發、市場化運作”模式,優化園區治理,促進返鄉創業園可持續發展。二是更加注重人才培養與引進。完善“引人”“育人”“留人”政策措施,緩解返鄉創業企業招人留人難問題。引導大中專院校特別是職業院校開設返鄉創業特色產業相關專業,引導各類培訓機構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訂單式培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高素質技能人才;開展返鄉創業推介活動,以鄉情親情吸引能人返鄉創業;返鄉創業企業招用的技術技能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及高層次人才,納入人才引進政策支持范圍。三是更加注重優化服務環境。為返鄉創業者就近就地提供返鄉創業政策咨詢、創業指導、創業培訓、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一站式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簡化辦事手續,逐步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提升基層創業服務能力,建立健全返鄉創業人員資源數據庫,推進創業服務精準化;鼓勵成立創業協會、創業促進會等組織機構,搭建交流發展平臺等。